副標題:新寧縣人民政府新寧縣總工會聯席會議制度
新政辦函〔2010〕133號
新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新寧縣人民政府新寧縣總工會聯席
會議制度的通知
縣直有關單位:
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新寧縣人民政府新寧縣總工會聯席會議制度》印發給你們。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新寧縣人民政府新寧縣總工會
聯席會議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貫徹工會法支持工會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4〕90號)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聯席會議是縣政府與縣總工會為了相互通報情況,共同研究、協商解決涉及經濟社會發展以及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和工會組織自身建設等方面重大問題而召開的專門會議。
第三條 聯席會議制度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在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制定與執行過程中積極主動地發揮工會民主參與、民主監督的作用,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團結動員廣大職工為推進新型工業化、加快富民強縣、實現后發趕超貢獻力量。
第四條 聯席會議制度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切實維權、服務職工,突出重點、講求實效,嚴格程序、規范運作”的原則。
第五條 聯席會議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縣政府通報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法規政策措施的制定、執行情況和取得的成效;縣總工會向縣政府通報重點工作部署和成效等。
(二)研究關于圍繞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目標動員廣大職工群眾開展建功立業活動問題,研究解決勞動關系矛盾突出問題及職工隊伍和社會政治穩定等方面的問題。
(三)研究解決有關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勞動安全、勞動衛生等職工勞動經濟權益問題,職工民主政治權利、精神文化需求、參與社會事務管理問題,以及勞動模范、困難職工生產生活問題。
(四)研究縣總工會自身建設方面需要縣政府幫助解決的問題。
(五)通報上一次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對未落實的事項作出說明并提出意見。
(六)研究解決縣總工會與縣政府共同關注的其他問題。
第六條 聯席會議由縣總工會提請縣政府共同組織召開,一般每年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和重大問題,可臨時召開。
第七條 聯席會議的議題由縣政府聯系工會工作的副縣長或縣政府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副主任與縣總工會主席或副主席商定。縣總工會負責做好議題準備工作,根據確定的議題搞好調查研究,提出建議和對策??h政府辦公室負責就聯席會議議題相關事項征求有關部門的意見,做好協調工作。
第八條 出席聯席會議人員一般為:縣長、聯系工會工作的副縣長、縣政府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副主任;縣總工會主席、副主席。參加聯席會議的其他人員,根據當次會議內容確定,一般請與議題有關的縣政府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及縣總工會有關方面的負責同志參加。聯席會議由副縣長主持。
第九條 聯席會議視情況可邀請職工代表、勞動模范、工會干部、新聞記者列席,并發布新聞。
第十條 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形成會議記要。縣政府辦公室和縣總工會分別負責督促檢查相關事項的落實情況??h總工會要加強與縣政府有關部門的聯系和溝通。
第十一條 聯席會議的會務工作由縣政府辦公室和縣總工會辦公室負責。
主題詞:行政事務 工會 聯系會議 工作制度 通知
抄送:縣委辦,人大辦,政協辦。
新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0年10月29日印發
來源:新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作者:新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編輯:redcloud